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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项惠农政策的促动下,今年上半年永定县农民现金收入取得了较好成效,是近年来上半年增速最快的一年。农民现金收入人均实现1788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22元,增长7.3%;农民现金支出人均实现1667元,比上年同期增支66元,增长4.1%,呈现出农民现金收支同步增长的特点。现将上半年来农民现金收支情况浅析如下:
一、上半年永定县农民现金收支的基本特点。
1、农民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
上半年永定县农民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人均达505元,比上年同期增收67元,增长15.2%。其中: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收入人均达97.2元,比增10%;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收入人均达352.7元,比增18.5%;常住人口外出从业得到收入人均达54.9元,比增5.5%。
2、农民家庭经营现金收入略有下降
上半年永定县农民家庭经营现金收入人均实现976.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元,下降0.8%。其中第一产业人均现金收入实现425元,下降4.6%;第二产业人均现金收入实现130元,增长12.4%;第三产业人均现金收入实现422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3、转移性收入大幅增长
上半年永定县农民转移性收入人均实现306.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0元,增长41.6%,主要是受家庭非常住人口寄回带回现金收入增长56.2%的影响。
4、农民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略有下降
上半年永定县农民家庭经营费用支出人均实现296.5元,比上年同期减支1.4元,下降0.5%。其中农业生产费用支出人均达85.2元,比上年同期减支17元,下降16.6%;牧业生产费用支出人均达193元,比上年同期增支14元,增长7.8%。
5、农民生活消费支出略有提高
上半年永定县农民生活消费现金支出人均达1101元,比上年同期增支6元,比增0.6%。其中:食品消费支出514.9元,增长2.2%;衣着支出94.9元,增长9.6%;居住支出87.6元,增长26.2%;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54元,增长8.9%;医疗保健支出105.3元,增长6.4%;交通和通讯支出117.6元,下降9.5%;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101元,下降17.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4元,下降26.8%。
二、农民收支增减之因
1、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之因:一是去年受“非典”影响,永定县农民外出务工的人员减少,工资性收入下降;二是今年永定县各级政府把转移农村劳动力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常住人口外出务工收入有所增加;三是永定县项目带动战略对农民增收有较大的促动,农民在本乡内的劳动所得增长较快;四是在各类非企业组织中就业的人员如村干部、乡村教师或经济、生活与农村家庭联系密切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的工资提高较快。
2、农民的家庭经营收入略有下降的原因:一是受牧业收入大幅下降影响。家庭经营中第一产业的收入人均下降了20元,也削弱了二、三产业对农民家庭经营增收的贡献。使得永定县农民上半年家庭经营收入不增反减。近几年永定县大力培植生猪产业,发展规模生产,对全县的农业产值,特别是牧业产值的提高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农业产值逐年提高。但由于牧业规模生产的形成,农民对散养的积极性明显下降。据调查,高陂富岭村10户住户调查户已没有生产养殖户了,坎市街的10户调查户也只有1户在饲养,在70户调查户中今年第二季度止,已比去年减少了养猪散养户20户。由于散养户的减少,尽管今年生猪价格在不断上攀,但农民从中得到的收益却在大幅下降。另外,春节后,虽然其他禽、畜价格也比上年看好,但,一方面饲料价格和粮价的提高,降低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另一方面,4、5月份后畜禽价格才大幅上涨,才真正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极大部份农民在此期间饲养的禽畜产品仍未上市。因此,这方面的影响对永定县农民的收入还未显现。据调查,仅畜牧业一项,永定县农民的家庭经营收入上半年人均就减收了23元。种植业方面,今年上半年,永定县主要收益是蔬菜和部分水果,特别是“六月红”。而这些产品的生产销售与上年没有太大区别,部分产品的销售形势还不如往年,而烤烟收入主要是在第三季度才能体现,所以种植业的影响基本不大。二是受煤矿整顿的影响。煤矿的整顿对高、坎、抚片区农民的资源、服务业的收入影响较大,而这一片区的调查户是永定县的高收入户,其收入的高低对抽样调查数据的影响较大。基于此,永定县农民的家庭经营中的二、三产业收入虽仍有所增加但增加不大,上半年人均只增长12元。
今年来,国家出台了三大涉农政策(国家补贴政策、减税政策、耕地保护政策),我省还实行了农村低保政策,对农民的家庭经营收入起到了较好的促动,深受农民欢迎。但粮食收购价提高对永定县农民的收入影响不大,一方面是永定县粮食的商品率极低;另一方面是第二季度前早稻仍未到收割期。因此,农民从中得到的收入还无法体现。多年来永定县农民的税收就较低,乡镇在征收税收方面难度大,使得农民在往年的税收上“漏税”现象严重。今年减税政策的落实,虽然对提高农民的收入能起到一定作用,但也不象大家所认为的一样,能“起到明显作用”,对一些原本没有交税的农民来说,国家出台了减税政策只是为其在今后“不交税”正了名。且“三提留、五统筹”的减免应在第三季度中粮食收购时才能得以体现。“低保”政策对农村特困户来说解决了其基本生活的来源,而对其生产起不了什么作用。全县1.8万人列入了“低保”范围,极大部分乡镇极其简单化地将每人每月发给30多元了事,按每人发给35元算,全县每月约发放63万元,全县农民每月人均也就增加1.6元,季人均只是增加了不到5元的收入。可见,“低保”的发放,对全县农民的收入增加影响也不大。
3、转移性收入大幅增长之因:一是去年上半年“非典”对外出务工者收入的影响较大。据调查,去年因“非典”农民减少收入约人均在30元左右;二是今年的劳务输出工作做得较好,到上半年止全县已外出务工者(扣除“两栖”性农民和短期务工者,这部分人的收入在“工资性收入”中体现)已近7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了近1.5万人。人员的增多和排除“非典”影响后务工收入的增多,保证了永定县农民转发移性收入的大幅增长。
4、家庭经营支出略降之因。虽然今年以来,各类农资价格不断上升,但政府出台了许多惠农政策和直补政策,有效地降低了农民对农业生产费用支出。但由于畜、禽价格的持续上涨又开始调动农户的生产积极性,部分农户开始注重畜、禽业的家庭散养,购买牧业生产资料在第二季度后期大幅提高,但两者相抵,家庭经营支出仍比去年同期略有下降。
5、生活消费支出略增之因。受各类生活消费品价格提高的影响,特别是第二季度肉类价格不断飙升,给农民的生活消费支出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增加了农民的生活消费支出。部分农民在现金收入增加后,注重了居住环境的改善,上半年居住方面人均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8元,是生活消费支出增加的主要部分。但去年上半年是“非典”期间,人们的交通通讯支出大增,今年农民在此方面的支出较为正常,人均比去年下降了12.5元。因此,生活消费总的支出比去年略有增加。
三、几点建议
今年上半年全国农民现金收入均在快速增长,增速达16.1%,主要得益于政策性增收、价格性增收、劳务性增收。永定县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虽比往年要好,却远远低于全国水平。一方面是由于国家出台的各项惠农政策对不是粮食主产区的永定县影响不大外,另一方面也是永定县农民对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未充分发挥所致。为此建议:
1、做好各项惠农政策的宣传工作。从调查中了解,很大部分农民对中央“一号文件”有什么惠农的政策不清楚,对粮食最低保护价不知道。因此,他们的农业生产积极性也没有得到调动。今年永定县耕地抛荒面积依然很严重,象城郊乡的东溪村,全村总有耕地面积860亩,据调查约有380亩的耕地因灌溉等问题在抛荒,部分耕地已抛荒了5、6年,而一大部分有条件耕种的耕地,也象往年一样没有因粮食政策而得到利用。
2、扶持农民的家庭经营。家庭经营收入尽管已不是农民增收入的主要渠道但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农民发展家庭经营是需要资金投入的。因此政府应该给予适当扶持,特别是对有能力、有条件的农民。牧业收入的下降主要是受“厚规模、轻散养”的影响,但一个原因也是农民没有足够资金来发展生产。规模养殖只能对个别农户的收入起到很大作用,但对全县农民的收入水平的整体提高是“杯水车薪”。因此鼓励农民积极发展家庭经营,仍是提高农民收入的不可或缺的途径。
3、改善耕作条件。耕地抛荒固然主要是因其比较效益差而造成的,但耕作条件差也肯定是造成抛荒的因素之一。农业基础设施的毁坏、野猪、田鼠成灾,使生产条件变得更加恶劣。今年取消了“三提留、五统筹”乡村两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更加困难,极不利于发展农业生产。可以预见,再任其发展,较为偏僻的山田将会基本荒废。因此各级政府应该充分注意到农业耕作条件的改善,而不能因减税影响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
4、做好产品营销工作。上半年“六月红”芋子和水果营销工作不是太理想,农民从中得到的收入有所减少,影响了农民的收入。下半年是永定县水果收获的主要时期,各级涉农部门应及早做好农产品的营销工作,确保农民丰产丰收。
永定县农调队:张红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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