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西元乡实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责任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漳平市西元乡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及《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制定了西元乡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责任制,具体包括《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职责》、《农业普查办公室主任职责》、《农业普查业务骨干职责》、《包村领导职责》和《包村干部职责》,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责任,为全乡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